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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韶关市2016年村(社区) 法律顾问培训班的通知
韶关市司法局 | 文件 |
韶关市律师协会 |
韶司办〔2016〕8号
关于举办韶关市2016年村(社区)
法律顾问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成效,根据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指引》精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韶关市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2时。参加人员必须在8时55分前进入会场。
二、培训地点
韶关市丛林山庄(韶关市浈江区生态路11号森林公园旁)八楼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公律股股长(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全市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实习律师。
四、培训内容
(一)东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广东华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仲明律师作经验介绍;
(二)省律师协会副总监事、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纬律师作经验介绍;
(三)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作经验介绍;
(四)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颢璇讲解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
(五)对获得2015年度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表彰、颁奖;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执业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6年3月23日前填写好参训回执(详见附件)报至市司法局公律科。
(二)参加培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提前离场,并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培训场内禁止吸烟。
联系人:成景华、徐奉连。
联系电话:0751-8469422、8469426,传真:8469426。
邮箱:gonglvke@163.com。
附件:韶关市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回执
韶关市律师协会 韶关市司法局
2016年3月9日
韶关市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回执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用餐 | 备 注 |
注:请于3月23日前将此表发至市司法局公律科邮箱:gonglvke@163.com,传真:0751-8469426。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韶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