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量:316

我市举办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

 

为了更好地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韶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于3月26日上午在丛林山庄联合举办了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律股长、联络员以及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实习律师共23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东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吴仲明律师、省律协副总监事叶纬律师、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作经验介绍,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颢璇同志讲解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还对37名韶关市2015年度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了表彰。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主持颁奖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柱育以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卫红为获奖律师颁奖。

培训最后,林柱育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肯定了我市律师以及东莞律师付出的辛勤劳动,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他希望受表彰的律师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并希望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全体律师以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榜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韶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林副局长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二是镇(街)司法所和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要切实按照28项自评指标做好工作;三是各县(市、区)司法局、镇(街)司法所要进一步加强督导管理,落实好28项自评指标,扎实地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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