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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三次理事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2-04-25 浏览次数:224

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三次理事会议纪要

2012年4月7日上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十二楼会议中心主持召开了市六届律协第三次理事会议,21名理事中19名理事出席会议,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派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王少敬会长通报了市六届律协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部署了2012年的工作。六届律协理事会成立以来,加强了律师党组织建设,规范了律师行业管理,加强了律师参政议政和公益性法律事务工作,加强了市律协机构和队伍建设,致力于把市律协建设成为律师之家,做了大量的工作。2012年,要进一步加强市律协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把市律协打造成律师之家,进一步推进律师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一镇一顾问”工作,举办好市律协成立20周年庆典,加强对外交流活动。

二、审议了《市六届律协2011年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通过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市六届律协2011年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了会长办公会议关于设立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的提议。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设立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并授权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人选。

四、根据监事会的建议,审议了市律协各委员会主任的述职问题。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从2012年开始,各委员会主任每年都要向理事会述职。

五、审议了市律协常规性工作的授权问题。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每两年组织一次律师休闲游、每两年组织一次律师体检、每年购买律师执业责任险、每年参加全国律师论坛等常规性事项,在市六届律协理事会任职期间,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办理。涉及费用的,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无需再议。

六、审议了市律协成立20周年庆典的有关事宜。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举办市律协成立20周年庆典,授权由会长办公会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费用的,理事会无需再议。

七、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一)研究了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问题。会议认为,要进一步重视律师党建工作、支持律师党建工作。

(二)研究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评问题。会议认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和方法进行修订,使之更符合实际,更具有科学性。

(三)研究了市律协对外交流问题。会议认为,要加强与兄弟市律协及本市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工会、青年团、妇联、消协等的交流互动,达到双赢。

本次理事会议题完成后,陈小雄总监事认为,市六届律协理事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他代表监事会发表监事意见,认为本次理事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所作决议有效,并代表监事会向理事会提出了如下建议:

1、关于理事会会风问题。本次会议通知召开时间为9:00,因个别理事迟到,推迟到9:20才召开,希望理事会加强会风管理。

2、关于节约问题。市律协经费不多,希望节约开支,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关键的地方。

3、关于各委员会的工作。理事会是议事决策机构,各委员会是执行机构。理事会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看各委员会的工作。因此,理事会要推动各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对各委员会工作的监督。

出席:王少敬、刘颢璇、李忠明、彭美莲、叶纬、吴静江、彭大鸣、吴崇敏、裴文锋、邓黎洪、肖永明、许明强、朱均营、张雪华、张启华、肖 懿、叶鹏程、付纯庚、黄爱琴

列席:陈小雄、冯水清、沈文佐、郁有明、欧阳楚平、林柱育、范元葵、陈裕文、谢红鹰、黄 莹、徐奉连

请假:颜定渡、李英桂

                               

韶关市律师协会

一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