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2011年8月27日上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集并主持了市律协六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全体理事出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派员列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韶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韶关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会议决定,由秘书处将《理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财务管理制度(草案)》印发给各律师事务所、法援处,并报送市司法局。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答复韶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提案的建议》。会议决定,由秘书处按照相关程序答复提出提案的律师代表。
三、会议决定了市律协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及有关人员安排。会议同意市律协秘书处保留会员业务部、维权纪律部、文秘财务部三个内设机构,三个内设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由市律协秘书处聘任。
四、会议通过了六届市律协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会议决定,由秘书处按照建议名单做好市六届律师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公布工作。
六、会议审议了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问题。会议决定建立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随社保个人缴费额的增加而增加的机制,并授权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七、会议研究了2011年度律师购买执业责任保险的问题。会议决定,按照2010年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保单及保险条款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投保。
八、会议研究了2011年度律师体检或参观学习的问题。会议决定2011年度组织律师和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
九、会议通报了市律协办公室装修费用的情况。
十、其他事项。王少敬会长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汇报了六届市律协至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并向各位参会人员公布了会长、副会长的工作分工。
本次理事会既定议程结束后,冯水清副总监事代表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和议决事项范围均合法、合规、有效。
参会人员:王少敬、刘颢璇、李忠明、彭美莲、叶纬、吴静江、彭大鸣、吴崇敏、裴文锋、李英桂、邓黎洪、肖永明、许明强、朱均营、张雪华、颜定渡、张启华、肖 懿、叶鹏程、付纯庚、黄爱琴
列席人员:冯水清、沈文佐、欧阳楚平、郁有明、陈裕文、李俊霞
韶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