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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四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量:382

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四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12113日上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十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六届律协第四次理事会议,21名理事中15名理事出席会议,市律协党总支、监事会、秘书处派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省律协《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粤律协〔201237)精神。根据通知精神,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121130日至122日在广州召开,我市有5名律师代表名额(不含法援、公职、公司律师代表)3名理事候选人名额,其中王少敬、陈小雄为当然代表。

二、会议对省律协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理事会候选人人选进行了表决。根据省律协《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粤律协〔201237)精神,经市律协党总支部会议酝酿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同意推选王少敬、陈小雄、叶纬、吴静江、罗运标为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王少敬、陈小雄、吴静江为理事候选人人选。

三、会议通报了市律协律师联合党支部成立的情况。201289日,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同意成立市律协律师联合党支部,要求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成立支部委员会,并报局机关党委备案。20121016日,市律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律师联合党支部第一届支委班子。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推选吴静江为支部书记,彭大鸣为支部副书记,谢斌为组织委员,肖德保为宣传委员,黄俊杰为纪律生活委员。

四、会议增补了两名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委员。会议通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增补袁志东律师、周钢强律师为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委员。

五、会议研究了对青年律师的扶持问题。会议对市律协青年律师与文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我市青年律师生存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对促进我市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和律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扶持的相关措施以后再具体研究决定。

六、会议通报了市律协近期的工作。会上,王少敬会长通报了市律协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的开支情况和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议的有关情况。

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全部议程后,陈小雄总监事代表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决定有效。陈总监事认为,律协的工作是一项讲奉献的工作,要求各位理事具有奉献精神,本次会议请假的理事较多,希望引起足够的重视。

出席:王少敬、刘颢璇、李忠明、叶  纬、吴静江、吴崇敏、裴文锋、李英桂、邓黎洪、肖永明、朱均营、颜定渡、张启华、肖懿、叶鹏程

列席:周正祥、林柱育、陈小雄、陈裕文、冯水清、罗运标、周钢强、沈文佐、郁有明、欧阳楚平、范元葵、黄莹、徐奉连

请假:彭美莲、彭大鸣、许明强、张雪华、付纯庚、黄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