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市政法委《关于律师会见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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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下午,根据市政法委《关于征求〈关于律师会见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讨论稿,下简称《讨论稿》)(韶政督〔2011〕13号)文件精神,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集并主持了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市政法委《关于律师会见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修改意见,邀请提出议案的部分律师界市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市公律科、市律协秘书处部分同志列席会议,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正祥到会指导。会上,各位会长及市政协委员结合我市律师执业实际情况,就《讨论稿》)内容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并提出修改意见。会议决定由秘书处根据会议情况进行修改并呈报市司法局和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