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关于办理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和律师会见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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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律师会见工作安排,经向市看守所了解,现将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关于办理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和律师会见的意见提供如下,以供参考。
一、即日起至防疫工作结束,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暂停办理家属会见、窗口顾送查询工作,仅受理电话咨询。
二、即日起至2月2日假期结束前,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暂停办理律师会见工作;2月3日至防疫工作结算期间,暂停非工作日律师会见,工作日律师会见尽量通过视频方式开展,同时,严格做好外来人员消毒防护等措施。
三、防疫工作期间,各监所要在大门口,服务厅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告牌,将以上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及时公布告知律师、家属等社会群众,并做好解释工作。
韶关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