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9-05-12   浏览量: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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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文件精神,5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在市区丛林山庄8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了韶关市2019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公律股股长[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参加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全体本地律师共200多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培训班由市司法局律管科科长林惠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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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卫红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刘卫红宣读了表彰2018年度韶关市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通报,曾房兰、刘卫红、王少敬、张启华为获得表彰的律师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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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上,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徐武就目前集体用地流转的障碍、集体用地流转的主要法律、处理集体用地流转纠纷应考虑的法律风险因素、以及集体用地流转将来的发展趋势作了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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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律管科人员通报了近期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情况,并对司法所方面和顾问律师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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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辛先霞作了全省各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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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韶关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同志针对村(社区)工作要做多久?怎么做等现实问题作了讲话,号召全体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深入持久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要提高知晓度、满意度,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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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做了总结讲话。在讲话中,曾房兰同志肯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定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久开展;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三是要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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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提供了学习平台,对进一步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地开展,提高律师业务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