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5-08-05   浏览量:176

省督查组到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督查

  7月8至9日,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马军港带队的督查组到我市督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为:一是各地市党委政府落实工作情况,二是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工作情况,三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的情况,四是律师资源配置到位情况,五是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经济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和税收情况,六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成效等方面。

督查组随机抽取翁源县翁城镇、曲江区大塘镇2个司法所和所辖区的3个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直接向村(社区)委干部、村(居)民及相关律师了解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对这项工作的评价,现场查阅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台账及相关资料,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司法局召开的督查座谈会上,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及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有关建议。

马军港同志最后指出,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开展工作的实效和长效。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一定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四是一定要抓住机遇,搞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悉,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今年年初列为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被省委常委会议纳入重点督办工作的范围。此次督查由省依法治省办、省社工委、省综治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共10个组,实行分片督查。(公律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