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强化督导 狠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0   浏览量:205

11月7日,韶关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柱育带队到仁化县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召集司法局领导、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村(社)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律师管理人员共20多人进行座谈、研讨。

从督导情况看,仁化县作为韶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试点县,自7月起,积极贯彻落实省委政府两办文件精神,行动迅速,扎实工作。全县125个村(居),村村都有驻点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这使得群众无需出村(社区)就可以得到免费法律服务,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贯彻落实《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2014年8月19日,仁化县召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大会。会后,驻村法律顾问积极下村(居)开展法律服务。至目前为止,已开始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人民调解等工作,共接访咨询263件,调解纠纷20件,办理法援案件3件,开展法制教育课44场,一些困扰村民集体、个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已在仁化县显现成效。

在座谈会上,仁化县司法局通报了前一阶段工作的情况,指出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形成较好的工作机制,没有良好的工作氛围,希望参与其中有的律师们肩负责任,增强荣誉感,加强宣传,强化指导,形成氛围,以优异的成绩交出一份试点工作的答卷。参与试点工作的律师也汇报了各自开展法律顾问业务的情况,表达了他们在村(社)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愿望,发表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村(居)委的同志对法律顾问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表示热烈欢迎,将在具体业务开展上做好配合。

林柱育副局长在讲话中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决是我要做还是要我做的问题。二是要明确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合同要签下去,牌子要挂起来,台账要建立起来,一个月要下去一次,要做好工作,交好朋友,与村(社区)群众与基层干部处成一家人。三是要尽快制定《韶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实施细则》、《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档案台帐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要加强向省厅的请示汇报,尽快解决补贴的发放问题,包括怎么发和免税问题。要注意案例、课件的收集编写,形成我们自己的产品目录。要注意信息的收集、问题汇总和解决方法的研究。要抓紧时间与东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联系,落实好对口支援工作。要做好试点的总结收尾,准备年底召开全市试点工作会议,以便明年全市全面铺开。四是县司法局、镇(街)司法所要明确职责,积极履职,大胆管理,加强联系,立足于自己解决问题。要多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好各方的关系。五是律师事务所要检查督促本所的律师做好工作,尤其是要按照标准要求,完成好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要注意工作交流,共同把工作做好做扎实。(韶关市司法局公律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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