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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四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量:430

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四次会长办公会

会议纪要

 

2017年3月5日上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七届十四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曾房兰、公律科科长林惠娟、公律科副科长官永香应邀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总结了2016年律协工作和研究部署了2017年律协工作计划;

会议审议了《韶关市律师协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重点》(征求意见稿),认为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都比较全面,原则上予以通过,但对该意见稿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秘书处尽快根据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提交下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 会议研究了市律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问题;

根据全国律协下发的《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和省律协下发的《关于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市律协需在2017年第一季度前分别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会议提出了市律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建议,并要求尽快召开理事会予以审议通过。

三、 会议研究了市律协开通微信公众号的问题;

为了加大市律协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同时考虑到大部分地级市和律师事务所均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会议决定市律协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同意支出相关开通费用和维护费用。

四、 会议传达并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会领导应带头学习该文件精神,并要求会领导发动各律师执业机构和广大律师进行学习。

五、 其他事项。

(一)会议审议了《第七届韶关市律师协会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了第七届韶关市律师协会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并要求日后律协的费用支出需以节约为基本原则,量入为出,不能铺张浪费。

(二)会议研究了秘书处徐奉连和黄莹两名工作人员提出加薪的问题。

会议认为此项议题没有列入本次会议议程,会议认为此项议题待司法局聘用工作人员统一调薪后再另行商议。

(三)会议传达并学习了省律协十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会领导认真领会省律协十一届三次理事会精神,积极谋划好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张启华总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和公律科科长林惠娟分别作了指示。曾副局长提出两点意见:1、鉴于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村居的台账和档案比较欠缺,希望各位律师在村居工作中大力配合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镇(街)司法所的工作,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2、在实习考核过程中,希望律协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能严格把关,特别是导师的选用年限需严格要求五年以上的的执业期,此项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给实习律师留下好的印象,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林惠娟科长对市律协也提出了两点建议:1、根据市委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查摸底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希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律师能踊跃报名参加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并在8日前把相关资料报送到律协秘书处;2、市司法局将在3月上旬在韶关电视台举办道德讲堂活动,希望各位律师届时能踊跃参与观看。

 

参会人员:王少敬、罗运标、吴静江、彭美莲、肖永明、谢涛、

欧阳楚平

特邀人员:曾房兰、林惠娟、官永香

列席人员:张启华、沈明星、朱小玲、陈智斌、赖燕青、张丽敏、黄莹、徐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