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七届律师协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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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 关 市 律 师 协 会
会 议 纪 要
韶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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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七届律师协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
会 议 纪 要
2015年7月31日下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集并主持了韶关市第七届律师协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出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市律协监事会列席了会议。会议研究了市律协秘书长的聘任问题。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的规定,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颢璇同志不适宜兼任市律协秘书长。会议决定,提名副会长罗运标兼任秘书长,并提请七届市律协第一次理事会通过聘任。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张启华总监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最后,林柱育副局长讲话,他希望市律协适应新常态,将工作做得更好。
参会人员:王少敬、吴静江、罗运标、谢涛、肖永明、欧阳楚平
列席人员:林柱育、张启华、刘颢璇
请假人员:彭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