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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新闻

市律协成立三十周年系列报道┃圣洁的律师袍

——为韶关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而作

发布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159

我之所以喜欢李璟在《山花子》中的那句“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甚至是情有独钟,是因为这句词中的荷花天生就有出淤泥不染的本质,这与每位执业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素质之一具有惊人的同一性,足可类比。另外,就是笔者现时的年龄状态也与“西风愁起”有几分的近似了,六十多岁,虽说还可以做点事,但可以称之为老人了,“荷花”已消失,“绿叶”也将残;说是“人荷两相惜”也不为过,真可以感慨为我不惜“荷”谁惜“荷”!

然而,在惜“荷”之中,更多的应该是赞叹!

“西风愁起”,荷塘褪去了盛夏的明媚,曾经芳龄诱人的碧绿香叶也终归于枯萎、凋零。只有秋风拂起残叶下的阵阵绿波,而每每此时,让人泛起曾几何时那种生机盎然的绿色记忆。

“荷花”与“绿叶”,她们生长于淤泥之上,明媚在绿波之间,哪怕是到了残荷听雨声的时候,她们依然是干干净净,执着于自己的生活逻辑与方式。

谢了“荷花”有莲子;枯了“绿叶”见莲藕。

 

我也十分喜欢自己曾经发表在《广东律师》杂志和《律师文摘》一书中的一段话:“……无论是有选择,而且已经选择了,还是无选择,而且不能选择,都必须符合本人的‘底线要求’。例如,律师不能选择承办相关事务的公务人员,但律师一定能够选择和把握自己的行为,必要时甚至必须选择自己的行为。”[1]

执业近三十年来,正是这种朴素,而且却又登不了大雅之堂的“选择理论”,一直在教育着,鼓舞着,指引着我从事律师业务;还影响着与我共事、合办案件的宜方律师。

从事律师职业真有几分偶然,未曾想过这一“偶然”竟然成为了永久,成了终身。不久前,市律师协会征集“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典型事迹或素材”。于是便回顾了近三十年的执业之路,能与“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有深度联系只有三次:一是被市政府评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二是被评为“全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三是被省律师协会被为“公益爱心律师”。然而,真正值得骄傲,甚至是“炫耀”的不是这些,而是执业近三十年,仍然保持着“零投诉”的记录,无愧于身上这圣洁的律师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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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 吴志发

 

注:1,吴志发:《父亲的“雨具说”对我律师执业的影响》,《律师文摘》,群众出版社(北京),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