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第三场笔试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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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我市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第三场笔试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测评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点至10点。
二、笔试测评地点:市司法局6楼会议室。
三、笔试测评参加人员:实习期满前3个月或实习期满的实习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笔试测评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2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黄春雅处(联系电话:8877850)或者市律协徐奉连(联系电话:8469422)处报名;
(二)参加笔试测评人员请携带实习证,不携带实习证的不得参加笔试测评;
(三)参加笔试测评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笔试测评现场;
(四)笔试测评作弊的,取消本次笔试成绩,可参加下一批笔试。两次作弊的,取消笔试资格。
韶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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