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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23   浏览量:1423

中共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基本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律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律师行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实现和保持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做好党员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4.指导全市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律师行业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对非中共党员律师的引导,关心和维护广大律师合法权益,团结、影响和带动律师队伍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

5.负责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评选表彰,承担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工作情况综合分析和报告。

6.负责市律师协会党的工作,支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依照法律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协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7.讨论研究市律师协会改革与发展以及律师行业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8.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律师参政议政的优势,提高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9.完成中共韶关市司法局党组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交给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