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到我局磋商派律师到我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事宜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量:227

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到我局磋商

派律师到我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事宜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律师到粤东西北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司办〔2014〕26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省司法厅对口支援的工作安排及我局《关于请求派出律师支援工作的函》,11月26日,东莞市司法局和东莞市律师协会的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到我市,再次沟通协调、具体磋商派律师对口支援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问题。

在此之前,我局及韶关市律师协会组织相关负责人员10月12日到东莞市,与东莞市司法局和东莞市律师协会协调律师对口支援方案后,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引导本市律师到对口支援的我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动员东莞律师尤其是原籍在韶关市的律师回家乡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促进家乡法治建设作贡献。截止至11月20日,东莞市共有151名律师报名参加我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两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初步拟定将南雄市、翁源县、新丰县共563个村(社区)交由东莞市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确定了具体的人员安排原则和方案。(韶关市司法局公律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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