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浏览量:322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韶各单位:

《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15

附件:

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