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全面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4-06-11   浏览量:194

我市将全面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28日下午,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部署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基层治理、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重质量,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着重做好律师人员配置、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台账建立、舆论宣传等工作,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参与社会矛盾调解工作,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安全、基层选举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服务针对性,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做细做实做到位,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

市领导陈向新、张平、李安平等在韶关分会场参加收看收听。

                          市司法局公律科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