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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1   浏览量:356

关于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

技能大赛(韶关赛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尤其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激发广大律师投身开展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工会法律服务业务的热情,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律师行业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决定在今年4月联合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的比赛(以下简称初赛)。本次初赛分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工会法律服务业务三个比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关于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推选我市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律师参加决赛和总决赛,展现我市律师的优秀业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协主办,市司法局机关工会、市法援处、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室协办。

为确保初赛顺利举办,成立初赛领导小组和有关机构。具体如下:

(一)初赛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市律协、市总工会相关领导共同组成初赛领导小组,对大赛的全局性工作进行领导和安排。

组  长:林柱育  韶关市司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莉  韶关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少敬  韶关市律师协会会长

        陈小雄  韶关市律师协会总监事

(二)初赛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初赛组委会)。初赛组委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各项赛事、协调初赛各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成敏生  韶关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

副组长:张德俊  韶关市司法局机关工会副主席

             温坤明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刘颢璇  韶关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钟卫苏  韶关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三)初赛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初赛办公室

1. 初赛评审委会成员由初赛的评委组成,负责比赛评审工作。成员主要包括市司法局公律科、市法援处、市律协、市总工会相关专家。

2. 初赛办公室成员由市司法局公律科、市律协秘书处、市法援处、市司法局机关工会、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室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落实初赛组委会各项决定,具体协调和落实赛前、赛中及赛后各个环节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成景华  韶关市司法局公律科主任科员

副主任:李俊霞  韶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范元葵  韶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初赛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公律科(律协秘书处)。

三、参赛人员范围、条件和报名要求

(一)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大赛

参赛人员的范围:

1. 我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

2. 我市担任企业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

参赛人员的条件:

1. 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法律顾问工作,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2. 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相关技能,担任法律顾问具有相当实践经验;

3. 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 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较好口碑。

报名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报名参加,其中有2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有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有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有3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有5名(含)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至少1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

(二)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大赛

参赛人员范围:

1. 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

2. 我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

参赛人员的条件:

1. 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法律援助工作,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2. 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法律援助业务技能;

3. 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满3年以上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报名要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处至少有1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市法律援助处至少有3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

(三)工会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大赛

参赛人员的范围:

1. 我市工会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2. 我市在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职工服务中心任职或兼职的律师;

3. 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社会律师。

参赛人员的条件:

1. 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 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3. 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平正义,扶弱助困,奉献社会,心系职工,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在职工和工会组织中的认可度高;

4. 从事工会法律服务工作2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报名要求:根据韶关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见附件4)确定,至少有10名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律师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

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各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动员律师报名参加比赛。各律师执业机构将参赛人员名单报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报名表汇总后(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局公律科。

一名律师只能申报参加上述三项大赛的其中一项。初赛办公室可根据报名情况对律师参加的比赛项目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另行通知。

五、比赛形式、时间和地点

    1. 比赛形式:本次初赛参照省《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规程》制定《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规程》(见附件2)和《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复习范围》(见附件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2. 比赛时间:2015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比赛地点:韶关市司法局12楼会议室。

六、奖励办法

(一)对参赛选手的奖励

1. 各项初赛成绩第一名的选手,颁发初赛“一等奖”;

2. 各项初赛成绩第二、三名的选手,颁发初赛“二等奖”;

3. 各项初赛成绩第四、五、六名的选手,颁发初赛“三等奖”。

对初赛各项荣誉获得的参赛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其中获得各项初赛成绩的“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参加决赛。获得省各项总决赛成绩第一至八名的选手,将按有关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广东省行业业务能手称号”,其中,各项总决赛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将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组织单位的奖励。各单位对本次初赛的组织情况和选手成绩,评出若干个初赛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政治思想和品行好、业务技术精、工作热情高的优秀律师参加比赛。

联系人:成敏生、范元葵电话:0751-8469335、8469421,

邮箱:gonglvke@163.com传真:0751-8469426。

    

附件:1.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初赛区)报名表

          2.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初赛区)规程

          3.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初赛区)复习范围

          4.韶关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

 

 

  韶关市司法局                  韶关市律师协会

                                   2015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1

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报名表

   单位(公章):                                  

项目

   序号

 

性别

  

 

法律顾问

1





2





3





4





5





法律援助

1





2





3





工会法律服务

1





2





3





注:此表可下载复制,如若不够填写,可自行加页。请于20153

31日前报至市局公律科。

附件2 

 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规程

 

为规范本次初赛的具体运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结合本次初赛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初赛项目

本次初赛包括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工会法律服务三个项目。

二、初赛方式

以个人赛方式进行,参赛顺序、组别依据抽签决定。

三、初赛程序及计时规则

(一)初赛程序

初赛项目分为两个环节。

     1.第一环节:基础知识(笔试)

     时间:60分钟    总分:100

     2.第二环节:个人简介和案例分析(8分钟)

     个人简介:参选选手口头做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总分100   

     案例分析:选手告知主持人抽签的案例题序号,主持人宣读案例(约2分钟),选手回答限时5分钟。总分100分。

     总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20%+个人简介得分×20%+案例分析成绩×6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保留后3位数。总成绩相同的,由评委会主任根据选手总体表现情况决定名次。名次确定后,将在市律协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计时规则

1.“个人简介”环节从主持人宣布开始计时,“案例分析”环节从主持人宣布“请答题”开始计时。

2.每个环节用时届满,计时员都以两次短促铃声提示终止;终止铃声响时,选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主持人将予以制止。

在“案例分析”环节用时尚余30秒时,设一次短促铃声提醒,在“个人简介、基础知识问答、评委提问”环节不设一次短促铃声提醒。

3.各环节用时尚未届满时,选手可向主持人示意放弃发言。

4.市律协监事会派人负责监督计时过程。

四、评分原则及标准

(一)评分原则

1.评委应据选手的基础知识掌握能力、案例分析能力、综合印象情况进行评分,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2.个人简介和案例分析的得分是在各评委的给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选手该场比赛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评分标准

1.案例分析能力

能紧扣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说理论法,观点明确,有针对性,逻辑性强,应对冷静,论点、论据与论证连贯一致,不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并能系统地总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综合印象

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庄重大方,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普通话标准;语言严谨、生动、流畅,通俗易懂。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听从主持人指挥。 

(三)评分说明

1.每一场比赛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发给每位评委一份评分表。每名选手参赛完毕,各评委独立给出评分,填入评分表后交给计分员;

2.评分表中每个小栏目的分数可以不打分,只打总分;

3.由两名固定的计分员(一人统计,一人复核)负责对评分表的收取和计分工作。

市律协监事会派人负责监督计分过程。

4.每位选手比赛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该大赛项目结束后,主持人宣布选手得分。

五、其他规则

(一)每个赛场为选手设演讲台,并设一名主持人,主持人由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二)选手须着正装,款式和色调得体、大方。

(三)选手采用站姿且普通话发言。

(四)初赛程序由主持人依本规则进行,选手应在主持人指挥下严格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进行发言。放弃发言应向主持人示意。

(五)每位选手须于赛前在指定地点集中等候,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或违反大赛纪律的,视为放弃比赛。

(六)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何问题,不得在比赛现场提出,可在比赛结束后提出,由评委会处理。

六、附则

本规则由初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韶关赛区)

复习范围

 

一、法律顾问项目复习范围

(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4]42号);

(二)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粤司办[2014]95号);

(三)省司法厅相关配套规定,分别为:

1.      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2014 14 日发布)

2.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2014 30 日发布)

3.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试行)(2014 30 日发布)

4.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指引(试行)(2014 30 日发布)

5.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2014 30 日发布)

6.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利益冲突处理工作指引(试行)(2014 12 日发布)

7.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指引(试行)(2014 12 日发布);

(四)省律协2014年编印的两批村(社区)法律顾问系列资料(详见广东律师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专栏);

(五)法律顾问相关基本知识。

二、法律援助项目复习范围

(一)《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国发[2006]5号文、国发[2014]37号文等相关法律援助法规、政策;

(二)刑事类、民事类、行政类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办案程序规则等。

三、工会法律服务项目复习范围

(一)200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法律援助办法》;

(二)2010年广东省总工会下发的《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办法》;

(三)2013年广东省总工会下发的《广东省总工会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四)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

 

 

 

 

 

 

 

 

 

 

 

 

 

 

 

 

 

 

 

附件4

韶关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1

陈小雄

韶关市律师协会

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

总监事

律师团团长

2

王少敬

韶关市律师协会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

会长

律师团副团长

3

叶  纬

韶关市律师协会

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

副会长

律师团副团长

4

吴崇敏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主任科员

律师团副团长

5

冯水清

韶关市律师协会

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

副总监事

律师团副团长

韶关市区

6

丁钢全

韶关市委党校

副教授

三豪律师所兼职律师

7

朱颖俐

韶关大学

副教授

众同信律师所兼职律师

8

温坤明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主任

9

刘颢璇

韶关市司法局

基层科长、法律援助处兼职律师

10

陈玉婷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律师

11

黄爱琴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律师

12

周桂明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律师

13

潘丽萍

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14

谢  涛

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15

华永强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

16

蒋信伟

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17

陈智斌

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18

赵海燕

浈江区法律援助处

律师

19

黄文忠

浈江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

杨模海

广东磨铁律师事务所

律师

21

神斯媚

广东磨铁律师事务所

律师

22

张美兰

曲江区法律援助处

律师

23

刘森华

曲江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

乐昌市

24

彭美莲

广东百姓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5

赖海文

乐昌市法律援助处

律师

仁化县

26

邓黎洪

仁化县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

27

朱伟强

仁化县法律援助处

律师

南雄市

28

李英桂

广东永顺律师事务所

律师

29

刘达明

南雄市法律援助处

律师

始兴县

30

刘友兴

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

31

刘兴宁

始兴县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

翁源县

32

罗小芳

广东翁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

33

吴冠浩

广东翁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

乳源县

34

林梓辉

乳源县司法局

律师

35

曾绍辉

乳源县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

新丰县

36

林浪浩

新丰县法律援助处

律师

37

温国成

新丰县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