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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七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10-26   浏览量:374

2017年10月12日下午,市律协会长王少敬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七届十七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及公律科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维权委主任邱铁、发展战略委副主任熊、市律协纪律委委员袁志强、市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  审议《韶关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会上维权专业委员会、纪律专业委员会的代表以及会领导均对《韶关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但由于意见零散、不系统,因此会议决定本征求意见稿再次交回维权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形成正式的修改意见稿后再报会长办公会讨论审议。会议要求本次稿件的修改原则应以全国律协、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要求为准则,以各地市的规定为样本进行修改,同时要广泛听取律师的建议后方可定稿。

二、  审议《韶关市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征求意见稿)

会议对《韶关市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议原则通过本征求意见稿,但需整合会上建议进行修改。

三、研究与法院合作实施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事宜

由于市中院为了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希望我会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规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通知》要求就实施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有关事宜进行合作,希望得到我会的支持和配合。会议同意协助市中院对该送达方式的宣传和推广,但不宜由律协下文强制要求律师选择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研究签订《“韶关律师网校”暨培训服务合作协议书》的问题

      会上听取了各会领导对《“韶关律师网校”暨培训服务合作协议书》的修改建议,并同意与合作方签订上述协议。

(二)研究第五届韶关律师论坛事宜

会议决定于今年10月28-29日用1天半时间在市委党校举办第五届韶关律师论坛。会议要求秘书处尽快形成论坛方案和进行论坛的筹备工作,论坛中具体的议程安排要尽快商议确定。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沈明星副总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作了讲话。曾副局长提出: 1、十九大将至,市律协和各律师事务所要督促各律师做好维稳工作,严明纪律,保证十九大的顺利召开; 2、因违纪问题会影响到各律师事务所和各律师向政府购买法律顾问的招投标,故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各律师执业机构和各律师的管理工作;3、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选编推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会领导、委员会成员积极配合完善此项工作,并在10月16日前上报案例题目,10月26日前上报案例至公律科。

参会人员:王少敬、罗运标、吴静江、彭美莲、肖永明、谢涛、欧阳楚平

特邀人员:曾房兰、林惠娟、官永香

列席人员:沈明星、邱铁、熊、袁志强、赖燕青、张丽敏、黄莹、徐奉连

请假人员:张启华、朱小玲、陈智斌、陈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