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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量:516

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

会议纪要

 

2017年6月17日上午,市律协会长王少敬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七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及公律科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研究举办《民法总则》培训班的问题

《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份进行了修订,并将于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为了提高我市律师业务水平,会议决定举办《民法总则》培训班,培训时间定于7月上旬进行,培训时长为半天时间,培训地点及其它具体培训事宜由秘书处落实。

二、总结和部署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会议先由司法局公律科主任科员成景华总结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随后市律协会长王少敬提出村居工作是我市律协的重点工作之一,虽然在过去的几年工作有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存在以下的问题:1、服务时间不足。其中包括服务时长、讲座次数、进村次数的不足;2、工作质量不理想。其中包括服务时不够深入、细致;部分律师进村入户不够;年轻律师解决复杂问题时经验不足等。针对以上问题,王会长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1、村居律师要懂得总结经验,扬长避短;2、律协需多注重材料的收集积累,并通过画册、视频的方式进行呈现和宣传;3、村居微信群要尽快按照司法局的要求建立起来;4、律协各位会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动所在律所的律师真抓实干,同时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多支持律师开展此项工作。

三、研究市律协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的问题

各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已成立近两年时间,但活动开展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1、会长重视程度不足;2、分管各委员会的副会长督促不到位。因此会上要求各分管副会长要及时和各委员会的主任进行沟通,要求各委员会应尽快把活动开展起来,并让监事会进行监督,随后再研究委员会人员增补问题。

四、研究开展会员会费调研的问题

会上认为律师协会会费如若修改,需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会费需取之于律师,用之于律师;2、会费的收支需平衡;3、近期是否有特大事件需要花费巨额款项。由于原《韶关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已经实施10余年,是否需要进行调整,需要进行调研,因此,会议同意开展会员会费调研,此项工作交由发展战略委员会提供可行方案后再商讨。

五、传达学习省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

会议上传达并学习了省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的内容,要求各位会领导要把相关会议精神传达下去,让本所的律师也充分领悟会议精神。

六、研究市律协秘书处聘用专职人员待遇调整的问题

考虑到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都有所增加以及司法局聘用的工勤人员在近期已调整薪资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律协秘书处聘用专职人员张丽敏每月岗位工资增加100元,黄莹和徐奉连每月岗位工资增加300元,从7月份开始正式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通报了市律协2017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

     会议通报了市律协2017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目前财务余额为77万余元。

(二)研究讨论了市律协2017年体检事宜的安排问题。

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体检时间提前至9-10月进行,并且可以增加体检项目,具体由秘书处评估费用后再商定。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张启华总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作了讲话。曾副局长提到我市村居工作自2014年试点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但近期省厅暗访组来调研时依旧发现些问题,如法律讲座统一集中到镇里开展不符合省厅要求,村一级台账不够完善和服务时长不足等。因此曾局针对省厅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1、协会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列出精准法律服务清单,并按时完成工作定量;2、村一级的台账要完善好;3、各村居律师要推行精准服务,围绕现驻村(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列出自己的《法律服务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开展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参会人员:王少敬、罗运标、吴静江、肖永明、谢涛、欧阳楚平

    特邀人员:曾房兰、官永香、成景华

    列席人员:张启华、陈智斌、朱小玲、赖燕青、张丽敏、陈玉婷、黄莹、徐奉连

    请假人员:彭美莲、沈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