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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一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量:395

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十一次会长办公会

会议纪要

 

2016年8月27日上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七届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林惠娟等应邀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律协维权委主任邱铁、纪律委主任温坤明根据会议安排参加了第一项议程的研究。纪要如下:

一、     会议研究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及相关问题。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以(2016)粤0204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范家齐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免于刑事处罚,并于2016年8月2日向我会及韶关市司法局提出《关于加强对律师从业人员执业规范的建议》【(2016)韶浈法建2号】的司法建议书建议:(一)落实规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二)对涉案律师进行行政处罚。该院希望我会对上述司法建议予以考虑,并及时反馈意见。针对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提出的问题,会议决定要及时给予回复,回复内容具体由纪律委员会负责起草,维权委员会负责审核,会长办公会审定,最后报告市司法局决定后再回复。

关于范家齐律师的行业处分问题,会议决定先由纪律委员会明确行业处分中的最高和最低处分方式分别可以达到什么程度,处分的空间有多大,最后对范家齐律师的行业处分问题给出合理的建议,报会长办公会讨论,至于律协最后的行业处分要等待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后再作决定。

2016年7月20日,范家齐向韶关市司法局、韶关市律师协会、浈江区司法局提交了《关于请求给本人予以年审并执业的报告》要求尽快给其办理年审手续并给予执业。关于范家齐律师请求予以年审并执业的问题,会议决定由吴静江副会长负责向浈江区司法局、范家齐原来所在律师所了解年度考核情况,与范家齐本人进行沟通并妥善处理。

二、 会议研究了制定韶关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问题。

《韶关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2005】24号)原来是由韶关市司法局和韶关市律师协会于2005年4月8日联合下发的,现由于韶关市司法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上述文件已被废止。上述文件已经实施10余年,有必要进行修改,但由于对会费收缴办法进行修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认真进行调研,会议决定暂时沿用原《韶关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报理事会通过后以韶关市律协名义单独发文执行;但关于收缴办法仍需进一步修改,由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要求其先进行详尽的调研,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形成调研方案后再提交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通过。

三、  会议研究了市律协党总支党建阵地建设费用开支问题。

根据韶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韶关市“两新”组织工委的要求,韶关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党建阵地需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建设好,为及时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任务,会议同意市律协党总支党建阵地建设费用从律协经费里进行开支,届时费用明细会及时公布出来。

四、 会议研究了市律协篮球队统一购买队服、球鞋费用开支问题。

2016年8月19日,市律协青年律师和文体工作委员会向市律协提交了《关于为律协篮球队购买队服的请示》,经研究,会议决定市律协篮球队只统一购买队服,但不统一购置球鞋,具体费用标准参照市司法局的作法,每个队员的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

五、会议研究了拍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片费用开支问题。

为总结和宣传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市司法局拟拍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片。经研究,会议同意支持司法局拍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片,相关费用如有需要,可以从律协经费里开支。

六、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律协工作,研究部署了律协下半年工作。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市律协的工作,特别是组织律师赴华师大培训活动效果显著,并部署了2016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会议拟定在下半年10月底至11月初举行为期两天的律师论坛培训,由各分管副会长负责提出专业培训内容和专家老师名单,综合性和继续教育性培训由吴静江副会长负责提出培训内容;

(二)会议要求下半年度各专业委员会需举办至少一次以上的活动;

(三)会议决定“9.25”律师宣传日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切入点在县城里开展,此项工作由欧阳楚平副会长负责。

七、     传达学习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有关文件。

 

     会议要求各位会领导带头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

八、  会议研究了市律协秘书处张丽敏同志聘用的相关问题。

会议决定聘用市律协秘书处张丽敏同志为副秘书长,并从九月份起对其待遇进行相应的提升,每月增加岗位津贴500元。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张启华总监事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会议期间,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和公律科科长林惠娟分别作了指示。曾副局长首先对市律协的组织纪律性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林惠娟科长对市律协的组织纪律性也予以充分的肯定,并表示今后一定全力支持市律协的工作。

 

参会人员:王少敬、罗运标、吴静江、彭美莲、肖永明、谢涛、

欧阳楚平、邱铁、温坤明

特邀人员:曾房兰、林惠娟、官永香、成景华

列席人员:张启华、朱小玲、陈智斌、赖燕青、张丽敏、黄莹、徐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