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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九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量:389

韶关市律师协会七届九次会长办公会

会议纪要

 

2016年3月4日下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七届九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管理问题。会议首先由市司法局纪检组长温强同志介绍省司法厅纪委转来的,反映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举报情况,通报了有关调查处理结果,要求市律协对举报问题高度重视,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要讲纪律守规矩,特别是党员律师违规的,要给予党纪处分。会议认为,市司法局对举报问题高度重视,反映及时,措施得力,市律师协会完全赞同,市律协下一步要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号召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严格按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引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扎实推进。

二、会议研究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2016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的相关问题。会议同意市律师协会与市司法局于2016年3月26日在丛林山庄联合举办2016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并对韶关市2015年度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表彰,有关荣誉证书、奖牌、律师餐费等费用由市律协负担。

三、会议讨论了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会议原则同意秘书处起草的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稿)。会议决定,秘书处起草的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稿)由秘书处在本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予以修改完善后印发。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2015年财务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各委员会做好工作计划,费用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

五、会议研究了赴兄弟市考察学习相关事宜。会议决定市律协与市司法局联合于2016年5月份左右赴兄弟市司法局、市律协考察学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及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验,同意市律协参与此次考察学习人员的费用由市律协承担。

六、会议讨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问题。会议同意将提交讨论的《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报送市委政法委,作为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领导讲话材料的一部分。各位参会领导如有意见,可书面向市司法局提出,再由市司法局整理后报送市委政法委。

七、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一)会议就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于2016年2月17日发来的《韶关市检察机关关于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由秘书处综合刑事专业委员会以及各律师所提出的意见起草修改意见并回复市检察院。

(二)会议决定,市律协制定《关于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会议还通报了范家齐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案的进展情况。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张启华总监事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林柱育副局长讲话。林副局长首先对市律协2015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修改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客观、完整、准确、可行。工作要注意抓住重点,2016年尤其要重点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参会人员:王少敬、罗运标、吴静江、彭美莲、肖永明、谢涛、

          欧阳楚平

列席人员:林柱育、温强、张忠辉、刘颢璇、官永香、成景华、

          张启华、沈明星、陈智斌、赖燕青、石宇峰、黄莹、

          徐奉连

请假人员:朱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