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十八次会长办公会议
发布时间:2014-05-12
浏览次数:179
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十八次会长办公会议
会 议 纪 要
2014年3月10日上午,王少敬会长基于会议内容单一且较为紧急,委托陈裕文同志就律师事务所在2013年度检查考核中是否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一事以电话征询的方式,向各位副会长、监事会征求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如下:
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于3月6日在广州召开的会议精神,201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律师事务所是否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由各市研究决定。
经电话征询,会长、各位副会长均同意201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不再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提交财务审计报告,改为律师事务所进行内部财务核计,并参照审计报告的模式提交财务核计报表。
陈小雄总监事对此次会议以电话征询的方式召开予以认可,并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征询意见协会领导:王少敬、刘颢璇、李忠明、叶纬、吴静江、彭大鸣、彭美莲
征询意见监事会领导:陈小雄
韶关市律师协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