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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议

发布时间:2014-05-12   浏览量:114

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

         

 

20121025晚上,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集并主持了市律协六届十二次会长办公会议,除叶纬副会长请假外,会长、其他副会长均出席了会议,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派员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营改增”试点工作今年11月将在我市全面开始实施,为做好应对准备,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各律师事务所的顺利进行,会议就我市律师事务所缴纳增值税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二、会议研究了与市检察院共同举办《新民诉法》培训班的问题。会议决定,为了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交流、提升全市律师业务素质,近期,市律协将与市检察院共同举办《新民诉法》培训班,其中培训场地由市检察院负责,市律协负责承担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三、会议研究了市律协对外交流问题。会议认为,加强市律协的对外交流,对市律协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会议决定,在今年11月份,市律协到东莞市律协、肇庆市律协学习交流,交流活动的相关事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

四、会议研究了组织开展律师论坛问题。会议认为,加强学习,对于提升律师综合素质至关重要。因此,市律协决定明年开始,在全市定期组织律师论坛,就业务、职业操守、形势政策等主题进行学习交流。

五、会议研究了慰问邓南华律师的相关问题。会议认为,邓南华律师已连续三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今年更是到条件非常艰苦的西藏昌都地区服务,精神可嘉。市律协决定近期组织慰问邓南华律师,具体事宜再议。

六、会议研究了开展文体活动的问题。会议决定,组织律师队伍参加第五届徒步穿越丹霞山活动,市律协承担报名费用,其他费用自理。活动的组织由市律协青年委和秘书处具体负责。

本次会长办公会既定议程结束后,陈小雄总监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参会人员:王少敬、刘颢璇、李忠明、彭美莲、吴静江、彭大鸣

列席人员:陈小雄、林柱育、陈裕文、范元葵、徐奉连

请假人员:叶 

                                                      韶关市律师协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