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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韶关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8-08-19   浏览量:735

2018年8月18日下午,第七届韶关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顺利召开。韶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曾房兰,韶关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成敏生,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韶关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韶关市司法局公律科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和公律股股长,60余名正式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预备会议,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由韶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曾房兰同志担任大会主席团主席,韶关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韶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罗运标同志担任大会主席团秘书长。

会议传达了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九届二次会议精神、傅政华部长讲话精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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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召开了第七届韶关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上,王少敬会长通报了《换届以来韶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换届以来韶关市律师协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张启华总监事通报了《换届以来韶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谢涛副会长作了《关于<韶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草案)>的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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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修改了《韶关市律师协会章程》。韶关市律师协会现行章程还是2011年6月18日韶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实施的,至今已实施7年多,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总体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都已经做出了相应修改,为了与新修订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衔接,章程的修改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为本次章程修改,韶关市律协专门成立了由会长王少敬、副会长兼秘书长罗运标、副会长谢涛、副会长欧阳楚平和秘书处有关人员组成的“韶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对现行章程进行修改,并于2018年8月4日召开理事会对章程修改的内容再次进行全面讨论研究后,形成了《韶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草案)》,提交给第七届韶关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参会的律师代表分为三个小组对章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踊跃发表意见。大会主席团对各小组讨论提出的意见作出了答复和解释,最后,大会表决全票通过了《韶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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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少敬在讲话中指出,七届二次韶关市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是韶关律协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创新、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王会长就今后一个时期韶关律协如何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二要坚持党建先行,注重以党建工作引领行业发展。三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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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房兰副局长在大会上组织学习了有关会议的讲话精神,强调了党建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对近年来韶关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律师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律师的职能定位;二、坚定理想,提高站位,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三、加大党建工作支持力度,推动党建工作规范提升;四、注重党建工作创新,以党的建设引领行业发展;五、自觉维护、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及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等内容写入了章程,为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必将推动韶关市律师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