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中【韶关1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满足中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任务和名额分配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今年计划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300名,派至省份涉及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等13个省份。按照招募分配计划,广东省招募28名律师志愿者(韶关招募1名)。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执业三年以上,有较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和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鼓励中共党员、律师所合伙人报名参加。
三、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宣传和动员(3月31日前后一周)。各地要大力宣传“1+1”行动的意义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律师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二)审核报名和报送材料(3月31日至4月12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地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报名。相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严格审核报名者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12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法援基金会。
报名时,律师志愿者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并附有本人执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应有律师志愿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汇总和上报(4月12日至4月17日)。省法援基金会汇总各市报名材料,送厅律师管理处审核后,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进行审核确认。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12日至5月24日)。省法援基金会根据“1+1”项目办确认的名单,通知各地市司法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法援基金会将根据“1+1”项目办的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五)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9日前)。按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要求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相关补贴:1.为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2.为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为3300元;3.为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税前);4.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1+1”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
(二)省律师协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三)省法援基金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年提供1万元交通、探亲补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连续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一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志愿者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协同时减免律师服务期间该律师事务所的团体会费。
(五)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参照省里做法,对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六)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律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地市律师协会应帮助解决。
联系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下载填写《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并于4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联系人:曾雨芹
联系方式:0751-8469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