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二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
韶关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第二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
会 议 纪 要
2014年6月28日下午,王少敬会长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六届二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市司法局、市律协监事会、市律协秘书处派员列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了关于组织编写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典型案例、业务指引和律师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库的工作。
为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成省司法厅和省律协文件(粤司办〔2014〕191号)下达的编写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典型案例、业务指引和律师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库的工作任务,展现韶关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良好形象。会议决定制定《关于编写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典型案例、业务指引和律师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库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编写工作协调小组,要求将编写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编写工作协调小组要按时按质完成编写任务,并制定了工作进度安排。
二、会议研究选派律师参加在清华大学举办的2014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事宜。
会议决定,选派王少敬律师代表韶关市律师协会参加在清华大学举办的2014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
三、会议通报全省律师保险业务培训与交流座谈会精神。
1.市律协已通过省律协统一投保的方式为全市律师购买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保险及疾病事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三个险种。其中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为每宗责任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团体意外保险及疾病事故保险的保险额度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赔偿限额为2万元、团体疾病身故保险赔偿限额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赔偿限额10万元。
2.决定成立保险理赔工作机构。由叶纬副会长、吴静江副会长牵头,以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为主体成立保险理赔工作机构。
四、会议研究了组织律师参加2014年第七届徒步穿越丹霞山活动。
会议决定组织律师参加2014年第七届徒步穿越丹霞山活动,具体事宜由秘书处负责。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结束后,陈小雄总监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议充分发挥了民主集中原则,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参会人员:王少敬、刘颢璇、李忠明、吴静江、彭大鸣、叶纬、彭美莲
列席人员:陈小雄、成敏生、冯水清、沈文佐、郁有明、成景华、李俊霞、范元葵、黄莹、徐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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