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司法局召开律师进村居工作推进会
韶关市司法局召开律师进村居工作推进会
会议要求:2013年,要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如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确保《韶关律师进村居法律知识问答》发放到位,发挥作用。市司法局、市律协针对我市农村出现的法律问题,组织专门力量,编印了一万多册《韶关律师进村居活动法律知识问答》,分别发给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各镇(街)政府、各司法所、各律师执业机构、各村居委。希望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执业机构把这本书领回去后,要确保按要求发放到位。要充分发挥这本书的作用,切实推动律师进村居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确保对村居委干部进行两级培训。要以《韶关律师进村居法律知识问答》为基本教材,对村居委干部开展两级轮训。9月份,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组织一次村居委主任的培训;年底前,各镇(街、场)司法所负责组织一次对村居委其他干部的培训。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组织好自己负责的培训,还要负责督促自己管辖的各司法所组织好培训。挂钩的律师执业机构负责派出责任律师授课,大家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培训工作。
三、建立法律服务大厅,开展律师法律服务接待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在镇(街、场)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大厅,每月指定一日,责任律师在法律服务大厅举办律师法律服务接待日活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做好此项工作的整体安排,镇(街、场)司法所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为接待日活动提供场所,搞好后勤服务,把法律服务接待日活动做成便民利民近民的工作。
四、严格活动数据统报和专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各律师执业机构要严格执行《韶关市律师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韶司〔2012〕40号)关于信息专报制度和材料专档制度的规定,做好数据统报和专档管理工作。数据统报工作以县(市、区)司法局为单位,各镇(街、场)司法所、各律师执业机构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季度活动开展数据报县(市、区)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律师执业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当季活动开展数据报市司法局。要严格执行市、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均要建立专档的要求,做好专档管理工作。
会议还要求,加强监督,确保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数量和质量:
一是要把实习律师参与律师进村居工作列入实习考核内容。要在原有安排的基础上,以律师所为单位,建立实习律师参与制度。自2013年8月起,每年度每名实习律师要参与律师进村居工作2次以上;实习期不足半年的,必须1次以上。要以律师进村居活动登记表为考核依据,无参与的,不得参加实习考核。
二是继续将律师进村居工作列入律师年度考核内容。既未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数量,又未按规定完成律师进村居工作量的,年度考核不称职。市律协领导要做好表率,主动带领律师深入村居委开展工作。各律师所主任和合伙人要带头参加,按要求完成律师进村居工作任务,并组织好本所律师进村居工作。
三是加大检查督导的力度。8月份起,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检查督导制度,市司法局、市律协负责对全市律师进村居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每年至少开展检查督导1次。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对本辖区律师进村居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每半年至少检查督导一次,并撰写检查督导专报,于6月、12月份的25日前,随季度数据统报一并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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