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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新闻

韶关市律协举办律师法颁布十七周年纪念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05 浏览次数:190







韶关市律协举办律师法颁布十七周年纪念活动

 

    今年515日是律师法颁17周年纪念日。<?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529日</st1:chsdate>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处、广东韶大律师事务所、仁化县司法局、仁化县法律援助处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对面的文化广场联合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义务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

活动当天,巧遇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口拉白底横幅专利群体上访和游行示威的群众。原来,仁化县人民政府将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发包给某工程公司承建,该公司聘请人员拉泥土。司机驾驶的“泥头车”为报废车辆,车辆由仁化县交警中队颁发“准入城证”。20133月某日,该车在途经仁化县麻塘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仁化县麻塘狮井村村民一死一伤。案发后,肇事司机逃逸,交警认定司机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司机家属无力承担事故责任,自始至终承建公司没有出面协商此事,致使案件在长达70余天的时间里得不到解决,最终导致受害人家属及亲属、村民几十人多次到仁化县人民政府门前拉横幅、游行示威。这次“巧遇”只是该群体性事件中的其中一次。

了解案情后,律师积极向受害人家属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告知受害人家属,本案要求政府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受害人家属可以向工程公司和肇事者要求赔偿。解决本案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向市、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接待律师耐心的接待解答,受害人家属意识到其表达诉求的方式不当,当场将横幅撤走,表示会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律师共接待了30余人次的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宣传袋500多个,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