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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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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韶各单位:
《韶关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