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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协会八届五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量:429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罗运标会长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律协八届五次会长办公会议,副会长谢涛、肖永明、欧阳楚平、陈晓琴、付纯庚、范元葵出席会议。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成敏生,律管科科长林惠娟应邀参加会议。监事长张启华,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研究加强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市律协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涉意识形态信息报送审查工作;加强举办论坛、讲座、报告会等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所设立的广告栏、宣传栏的管理工作,宣传内容要注意及时更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出学习培训的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外联合举办各种活动的管理;加强对网络安全、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等。

二、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会议就《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律师协会进一步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推动律师事务所扶持青年律师以及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青年律师发展等15条意见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上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15条意见。

三、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

会议就《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中提出的减免疫情期间部分律师上缴省律协的会费、节约使用律师协会工作经费、保障会员执业权益、出台实习管理及考核相关政策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加大疫情期间青年律师扶持力度、建立行业异地办案协调沟通机制、协调争取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开展关爱会员活动、加强律师行业正面形象宣传、引领和支持党员律师参与疫情防控等相关意见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上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11条意见。

四、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意见

为支持新设立的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曲江分所、广东韶晖律师事务所、广东丰磊律师事务所、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始兴分所的发展,会议决定:提请市律师行业党委为有关律师所派驻党建指导员;自设立之日起共三年,按照市律协现行的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团体会费实行全部减免,个人会费实行减半缴纳。已缴纳的部分会费,市律协统一退还给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培训和研讨等律师业务发展活动时,在名额分配方面,给予倾斜,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讨论并通过了《韶关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会议决定对八届四次通过的2020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增加

入了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内容,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韶关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六、讨论并通过了召开市律协八届二次理事会相关事宜

会议决定2020年3月28日以微信会议的形式召开市律协八届二次理事会会议,会议议题是:1、审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审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3、总结2019年度工作情况、研究2020年度工作计划;4、审议市律协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5、研究《韶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考核与评优办法》。

七、通报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关于协调处理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情况

针对在乳源、翁源、始兴、新丰、仁化、武江注册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没有完全享有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的政策问题,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已经与市税务局开展协调,并将继续跟进,以推动该政策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得到落实。

八、通报了律协财务收支情况

会议对《韶关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进行了通报。

九、其他事项

(一)经表决,对韶关学院法学院、政学院合并为政务学院和搬迁办公楼的事项,决定予以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

(二)通报了市律师行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本次会议既定议程完成后,张启华监事长发表了监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最后林惠娟科长在会上强调,市律协做了大量的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注意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特别是开展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涉外法律服务是今年工作重点,要做好相关案例的报送工作。

参会人员:罗运标、谢  涛、肖永明、欧阳楚平、

陈晓琴、付纯庚、范元葵

特邀人员:成敏生、林惠娟

列席人员:张启华、

白海凤、江志平、张华、刘志刚

秦韶齐、黄  莹、徐奉连